本手冊涵蓋移轉 Eclipse 3.0(或之前的版本)外掛程式至 Eclipse 3.1。
Eclipse 3.1 的其中一個目標是讓 Eclipse 繼續發展,同時儘可能維持與舊版的相容性。也就是說, 雖然 API 有變動,但針對 Eclipse 3.0 API 撰寫的外掛程式應該可以繼續在 3.1 中運作。
主要的相容性種類有 API 合約相容性與二進位相容性。API 合約相容性表示 3.0 API 的有效用法仍對 3.1 有效, 所以不需要重新處理工作中的程式碼。二進位相容性表示 API 方法簽章等變更不會導致現有的已編譯(「二進位」)程式碼無法鏈結以及搭配新的 3.1 程式庫來執行。
無論如何努力避免毀損,還是會有一些不相容的區域。這份文件說明 Eclipse 的變更在 3.0 和 3.1 之間不相容的區域, 並提供移轉 3.0 外掛程式至 3.1 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