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但不预览

  1. 激活重构命令。例如,通过在“大纲”视图中选择类型,并从它的弹出菜单中选择重构 > 重命名来重命名该类型。
  2. “重构参数”页面提示您输入该操作所需要的信息。例如,“重命名类型重构”对话框要求您输入所选类型的新名称。
  3. 在参数页面上提供必需的数据,并单击确定
  4. 如果预期没有比在“重构”首选项页面(窗口 > 首选项 > Java > 重构)中设置的缺省级别更严重的问题,则执行重构。
    如果您在“重构首选项”中选择在重构之后有任何问题都发出通知,则此时将显示检查到的所有问题。
    如果预期到的问题比在重构首选项中设置的缺省级别严重,则问题页会跳到前面以显示错误。
  5. 如果预期有“停止”问题,则只启用上一步取消按钮,并阻止您执行重构。如果问题与参数页上提供的数据有关,则单击上一步并尝试校正该问题。否则,单击取消以关闭该对话框。
  6. 如果预期有其它类型的问题,则可以单击继续来确认问题。于是执行了重构,且该对话框关闭。

相关概念

重构支持

相关任务

重构并预览
撤销重构操作
重做重构操作

相关参考

重构操作
重构对话框
重构首选项

Copyright (c) 2000, 2003 IBM Corporation and others.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