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VS 共享向导

此向导帮助您与其他使用 CVS 存储库的用户共享项目。可以从显示了资源的视图(例如其中一个导航视图以及“Java 包资源管理器”)的小组 > 共享项目菜单命令打开该向导。

“共享”向导的第一个页面允许您选择共享项目时想要使用的存储库类型。如果未列示想要共享的存储库类型,则可以单击“显示所有向导”复选框来查看已安装但未启用的存储库类型。

共享向导

选择 CVS 将显示“CVS 共享”向导。在 CVS 向导的第一页上,可以选择想要共享的存储库。如果该存储库未在列表中,则可以选择创建新的存储库。如果选择创建新的位置,则会显示新建存储库位置向导中的页面。

“CVS 共享”向导

在选择了存储库之后,必须指示将用来共享项目的模块的名称。可以选择与本地项目使用相同的名称,也可以输入包含指示远程模块的一个或多个文件夹段的路径。还可以选择将本地项目重新连接至现有模块。

“CVS 共享”向导

“CVS 共享”向导的最后一页允许您决定要落实哪些资源,忽略哪些资源。有一些工具栏项用于更改视图的布局以及落实和忽略资源。如果按“完成”时视图中留下了一些资源,则将会提示您在后台(如果启用了启动落实向导选项的话)中落实余下的资源,这允许您在进行落实时继续执行别的工作。

“CVS 共享”向导

相关参考
添加 CVS 存储库向导